- 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师首先会了解委托方的评估目的,是为了买卖、抵押、拆迁补偿还是其他原因,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重点有所不同。
- 签订委托合同:双方就评估事宜达成一致后,签订委托合同,评估机构制定作业方案。
- 收集资料:评估机构收集房产的相关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平面图和照片等。
- 实地勘查:估价师上门进行实地查看,详细记录房屋的结构、面积、装修、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
- 分析与计算:评估师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市场分析,运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专业方法对房产进行价值计算。
- 撰写报告:根据计算结果,撰写评估报告,为委托方提供参考。
房屋评估收费通常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根据房产总价值的不同,收费标准如下:
- 房屋价值 100 万元以下的,评估费按照房产总价值的 5‰收取,起步价为 1500 元。
- 房屋价值 100 万 - 1000 万元的,1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 2.5‰收取,起步价为 2500 元。
- 房屋价值 1000 万 - 2000 万元的,1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 1.5‰收取,起步价为 5000 元。
- 房屋价值 2000 万 - 5000 万元的,2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 0.8‰收取,起步价为 1 万元。
- 房屋价值 5000 万元以上的,5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房产价值总额的 0.4‰收取,起步价为 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