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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厂房拆迁评估
发布时间: 2025-03-21 14:48:14 作者: 采编人员
鹤岗厂房拆迁评估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及鹤岗市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如《2021 年鹤岗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等5。以下是其评估相关的具体内容:

评估流程


  1. 评估机构选定6:由拆迁当事人协商选定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2. 签订委托合同: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现场勘察6:评估机构对厂房进行实地勘察,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厂房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筑年限、土地使用情况、设备及附属设施状况等。
  4. 评估报告编制:评估机构根据实地勘察资料和相关标准,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对厂房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厂房的市场价值、补偿金额等23
  5. 评估结果公示6:评估机构将评估报告向拆迁当事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6. 复核裁定6:如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核申请,评估机构应进行复核,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给予答复。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 10 日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注意事项


  1. 评估机构资质1:选择具有相关资质和良好信誉的评估机构,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
  2. 评估范围明确1:明确被拆迁厂房及其附属物的范围,包括建筑面积、结构、装修、设备设施等情况,避免遗漏或重复评估。
  3. 评估时点确定1:以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为评估时点,反映被拆迁厂房在该时点的市场价值,避免因时间差异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
  4. 数据收集全面1:收集充分的市场数据,包括类似厂房的交易价格、租金、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等,为评估提供可靠依据。
  5. 关注特殊情况5:如厂房的产权证载明用途为住宅但实际用于生产经营,或存在无照但可居住的附属房屋等特殊情况,应按照鹤岗市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8


  1. 房屋本身价值评估:包括厂房的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筑年限等因素,依据市场行情和专业评估方法来确定其价值。
  2. 土地价值评估:如果是集体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国有土地则通常不单独评估土地价值,但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因素会影响厂房的整体价值。
  3. 设备及附属设施价值评估:对厂房内的生产设备、办公设备、水电设施等附属设施进行逐一清点和评估,根据其新旧程度、品牌、性能等因素确定价值。
  4.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因拆迁导致厂房停产停业,需要评估这期间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员工工资、租金、水电费等方面的支出。
  5. 搬迁费用评估:包括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用、运输费用、包装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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