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第三方评估的依据是开展评估工作的法律基础、政策依据、技术规范及委托约定的总和,确保评估过程合法合规、结果权威有效。其依据体系可分为国家层面通用依据、地方政策依据、行业技术标准及具体委托文件四大类,具体如下:
这是第三方评估的核心法定基础,适用于平凉各类评估场景(如政策绩效、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确保评估方向与国家制度框架一致。
依据类型 | 核心文件 / 法律 | 关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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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 明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需引入第三方机构,要求 “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选取流程(如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确保委托程序合法。 |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规定重大政策出台前、实施后需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效果评价。 |
行政法规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 明确第三方评估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畴,需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选定机构。 |
|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 | 要求 “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策实施效果等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结果应用”。 |
部门规章 | 《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指引(试行)》(财政部) | 规范财政绩效评估的流程、方法、报告格式,明确第三方机构的职责与纪律要求。 |
| 《关于规范第三方评估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 | 提出第三方评估需 “独立、客观、公正”,明确委托方、被评估方、第三方的权责。 |
结合地方实际需求,甘肃省级和平凉市出台的专项政策进一步细化了评估范围、领域和具体要求,使评估更贴合本地工作重点。
通用评估框架
- 《甘肃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明确省级专项资金使用需引入第三方评估,要求评估结果与资金分配、政策调整挂钩。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省内第三方评估的机构资质、流程管理及结果应用,强调 “评估结果作为行政问责的参考”。
重点领域专项依据
-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依据《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测评指标》(2023 年修订),明确评估需涵盖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权益保障” 等核心维度。
- 乡村振兴评估:依据《甘肃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要求第三方对 “产业振兴、生态宜居、群众满意度” 等指标开展独立测评。
平凉市结合自身工作重点(如民族团结进步、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出台专项文件明确第三方评估的具体要求:
- 《平凉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市级部门、县区财政资金项目 “500 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引入第三方评估”,并明确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干部考核挂钩。
- 《平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测评细则》:将第三方评估作为创建验收的核心环节,细化 “民族政策落实”“双语服务覆盖” 等本地化评估指标,依据《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条例》制定实操标准。
- 《平凉市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实施方案》:参照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本地实际增加 “涉企政策兑现率”“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度” 等指标,委托第三方开展年度评价并公开结果。
- 各类专项行动文件:如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中,明确第三方评估需依据《平凉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开展效果核验。
针对不同评估领域(如工程、环保、公共服务),需遵循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确保评估方法科学、数据可比。
财政与绩效评估
- 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明确绩效评估的指标设计原则(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数据采集方法(文献法、访谈法、抽样调查)及报告编制规范。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政类评估的流程、质量控制提出具体要求。
工程与项目评估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工程类第三方评估(如房屋安全、市政工程验收)需遵循检测技术标准(如 GB 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后评价需对照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评估目标实现度、投资效益等。
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评估
- 国家统计局《群众满意度测评技术规范》: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评估中,满意度调查需遵循抽样方法(随机抽样、样本量计算)、问卷设计规范(避免引导性问题)。
-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对平凉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慈善项目评估等,需依据 “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 等指标体系开展。
生态与环保评估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部):对平凉市工业园区、能源项目的环保评估,需依据大气、水、土壤污染检测标准(如 GB 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平凉生态创建评估需对照 “生态保护红线达标率”“单位 GDP 能耗” 等国家标准。
在具体评估项目中,委托单位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协议及被评估对象的原始文件是直接操作依据,明确评估范围、目标和标准。
委托协议与任务书
- 协议中需明确:评估对象(如 “平凉市 2023 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评估时段(如 “2023 年 1 月 - 12 月”)、核心依据(如 “依据《平凉市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批复文件”)、评估方法(如 “文献梳理 + 实地核查 + 300 份群众问卷”)、提交成果(如 “评估报告需含问题清单、整改建议”)。
被评估对象的原始文件
- 政策类评估:需依据被评估政策的 “出台文件”(如市政府令、实施细则)、“配套方案”(如任务分解表、责任清单)评估政策落实的完整性。
- 项目类评估:需对照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资金拨付凭证”“验收报告” 等核查目标完成度、资金使用合规性。
- 公共服务评估:需依据 “服务规范”(如《平凉市城市社区服务标准》)、“承诺事项”(如政府公开的 “为民办实事清单”)评估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