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房屋评估电话
发布时间: 2025-10-16 14:36:40
作者: 采编人员
- 评估收费标准
- 一般标准:房屋总价 100 万元及以下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 万元到 500 万元的累进计费率为 0.3%;500 万元到 2000 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12%;2000 万元到 5000 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6%。
- 其他标准:价值总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千分之五收取评估费;1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千分之二点五收取;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千分之一点五收取;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不超过千分之一收取;5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不超过千分之零点五收取。
- 评估方法
- 市场比较法:通过对房屋的地理位置、建筑结构、装修情况、周边环境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运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多种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收益法:对于有租赁收益的房屋,可通过预测未来的租金收入和空置率等,采用收益法来评估其价值。
- 成本法:根据房屋的重置成本,扣除折旧等因素,来确定房屋的评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