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是确定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等价值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拆迁评估流程的相关内容如下:
选择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应由被拆迁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可采取投票、抽签等方式决定。
委托评估: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双方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准备资料:被拆迁者向评估机构提交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建筑资料、产权登记资料等,以便评估机构了解被拆迁物业的所有权归属及现状。
现场勘查: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考察,精确测量房屋面积、核实结构状况、详细记录装修情况等。
资料分析:评估机构综合考虑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建造年代、结构形式、使用状况、市场行情等多方面因素,运用数据分析技术进行深入研究。
出具报告:确定评估结果后,出具包含被拆迁房屋基本情况、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结果等内容的报告,且至少有两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结果公示:评估机构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 7 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意见。
备案:评估报告形成后,需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