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评估公司根据业务类型不同,所需资质也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资产评估资质
人员要求:公司制需 8 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制需 5 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职龄人员不少于 5 人;若专职人员超过 17 人,职龄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后,相关人员需近三年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注册资本: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30 万元,合伙企业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
名称与场所:机构名称应当包含 “资产评估” 字样,且字号不得与已经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字号重复。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房地产估价资质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中要有 “房地产估价” 字样。
资金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
人员要求:有 3 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2 名以上(含两名)的股东或者合伙人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机构股份或者出资额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股份或出资总额不低于 60%。
土地评估资质
组织形式及人员: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合伙形式要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公司形式要有八名以上评估师。
登记: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价格鉴证评估资质5
主体资格:具有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的商用经营场所,名称中包含鉴定、鉴证、价格、评估字样。
人员配置:聘用至少 8 名价格鉴证师,拟定担任公司法人或者股东人员需要至少有 2/3 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且专业从业人员需要有至少 6 个月的社保记录。
会员要求:申请企业以及专业从业人员必须是中价协会的会员单位和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