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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养殖场评估的流程
发布时间: 2025-07-21 14:29:02 作者: 采编人员

内江市养殖场评估的流程

内江市养殖场评估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遵循规范的流程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以下是具体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明确评估需求与委托

  • 养殖场所有者或相关方(如金融机构、投资者、政府部门等)根据自身需求(如转让、融资、保险索赔、拆迁补偿等),明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期望的评估基准日。
  • 选择具备资质和经验的专业评估机构,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合同中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费用、报告交付时间等核心内容。

(二)评估机构组建评估团队

评估机构根据养殖场的类型(如养鸡场、养牛场、养猪场等)、规模及评估复杂程度,组建由资产评估师、行业专家(如畜牧兽医、农业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评估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分工。

(三)收集基础资料清单

评估团队向委托方提供所需资料清单,主要包括:


  • 养殖场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备案证等。
  • 资产权属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设备购置发票及权属证明、存栏牲畜的养殖档案等。
  • 财务资料,如近 3-5 年的财务报表、成本核算资料、销售合同及记录等。
  • 生产经营资料,如养殖规模、品种、养殖技术、饲料供应、销售渠道、防疫措施等。
  • 其他相关资料,如环保验收文件、拆迁通知(若涉及)、保险合同(若涉及保险索赔)等。

二、现场勘察与资料核实阶段

(一)实地勘察计划制定

评估团队根据收集到的基础资料,制定详细的实地勘察计划,明确勘察重点、步骤和时间安排。

(二)现场全面勘察

评估人员前往养殖场进行实地勘察,主要内容包括: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核实数量、结构类型(如砖混、钢结构、砖木等)、建成年代、建筑面积、使用状况(如完好程度、是否存在破损、漏水等问题)、附属设施(如水电管线、排污设施等)。
  • 土地使用权:确认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养殖用地)、使用年限、土地性质(国有或集体)、地形地貌、周边环境等。
  • 机器设备:清点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购置日期、使用年限、运行状况、维护保养情况,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技术落后或闲置情况。
  • 存栏牲畜:核实牲畜的种类、品种、数量、年龄、体重、健康状况、生长阶段(如产前期、生产期、育肥期等)、繁殖能力(如母猪的产仔率、奶牛的产奶量等)。
  • 其他资产:如苗木资产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无形资产相关的经营许可、技术专利等的实际情况。
  • 生产经营环境:考察养殖场的防疫条件、环保设施(如污水处理、粪便处理设备)是否符合规定,周边是否存在影响养殖的因素(如污染源、疫情风险等)。

(三)资料核实与补充

评估人员将现场勘察结果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对存在差异或不明确的内容向委托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评估方法选择与评定估算阶段

(一)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特点及收集到的资料,对不同资产项目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 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通常采用成本法,需考虑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如磨损、老化)、功能性贬值(如设计不合理)、经济性贬值(如市场需求变化导致闲置)。
  • 土地使用权:可根据情况选择市场法(参考周边类似养殖用地交易价格)、收益法(根据土地预期收益估算)或成本法(考虑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等)。
  • 机器设备:新设备或技术成熟设备可采用成本法;二手设备或市场交易活跃的设备可采用市场法;若设备对生产收益影响显著,也可结合收益法。
  • 存栏牲畜:产前期牲畜多采用市场法(参考市场同类牲畜交易价格,调整品种、年龄、健康等系数);生产期牲畜(如产蛋鸡、奶牛)可采用收益法(根据预期产蛋量、产奶量及市场价格估算未来收益现值)。
  • 无形资产损失(如停产停业损失):结合养殖场正常经营收益、停产期限、成本支出等因素,采用收益法或成本法估算。

(二)参数选取与计算

评估人员根据市场调研、行业数据、历史资料等,合理选取评估所需参数(如重置成本、折现率、成新率、市场价格等),按照选定的评估方法对各项资产进行具体计算,得出初步评估值。

四、评估结果审核与报告编制阶段

(一)内部审核

评估团队将初步评估结果提交评估机构内部审核部门,审核内容包括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参数选取的合理性、计算过程的准确性、资料依据的充分性等。审核通过后形成评估结果初稿。

(二)与委托方沟通

评估机构就评估结果初稿与委托方进行沟通,解释评估方法、结果形成原因及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听取委托方的意见和疑问。若存在合理问题,需进行复核和调整。

(三)正式报告编制

根据沟通后的最终评估结果,按照规范格式编制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引言、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特别事项说明、报告使用限制等。

五、报告提交与后续服务阶段

(一)报告提交

评估机构将经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的正式评估报告交付委托方,同时附上相关的评估说明和附件。

(二)后续咨询服务

评估机构在报告使用期限内,为委托方提供与评估报告相关的咨询服务,解答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若因评估基准日后发生重大事项导致评估结果需要调整,可根据委托方要求进行补充评估或重新评估。

六、注意事项

  • 评估过程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 现场勘察需细致全面,避免遗漏重要资产或忽视资产潜在问题(如隐蔽工程损坏、牲畜疫病风险等)。
  • 评估方法的选择需结合实际情况,确保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同一资产若采用多种方法评估,需对结果进行分析调整。
  • 评估报告的使用需符合 “特定评估目的” 和 “使用限制说明”,不得超范围或超期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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