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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拆迁评估
发布时间: 2025-09-19 15:04:23 作者: 采编人员
  • 评估依据
    • 法律法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贵州省和各地市制定的相关拆迁管理条例和办法等。例如《贵阳市房屋拆迁估价规定》,对贵阳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估价活动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估价的原则、方法、时点等内容。
    • 政策文件: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的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政策文件,包括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方面的规定,也是拆迁评估的重要依据。
    • 市场行情:参考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价格、土地出让价格等市场信息,确定被拆迁财产的市场价值。
  • 评估方法
    • 市场法:若有交易实例参照,应当优先采用市场比较法。即选取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相同或相近的参照物实例,参照实例的成交时间不超过估价时点 12 个月,选取的参照实例须在 3 个以上,参照实例的综合修正系数不超过 30%,通过对比分析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
    • 成本法:对于缺乏市场交易实例的房屋或土地,可采用成本法。通过估算重新建造或购置与被拆迁财产相同或相似的全新财产所需的成本,再扣除折旧等因素,得出被拆迁财产的评估价值。
    • 收益法:当被拆迁的房屋或土地具有收益性时,如商业用房、出租的房屋等,可采用收益法。通过预测其未来的收益能力,将未来收益折现到评估时点,来确定其价值。
  • 评估流程
    • 委托: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向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提出委托,签订委托评估合同,明确评估目的、对象、范围、期限等内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平面图等。
    • 实地查勘:评估机构指派专业的评估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对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装修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记录,拍摄反映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并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 评估计算:评估人员根据实地查勘情况,结合评估方法和相关数据,对被拆迁财产的价值进行计算和分析。
    • 公示与说明:评估机构将估价选用的方法、技术路线及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等,在拆迁范围内公示 7 天。拆迁当事人有疑问的,估价机构应当予以说明。
    • 出具报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评估机构向委托方出具正式的拆迁评估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说明评估结果的确定过程和依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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