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树木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5-06-23 15:15:19
作者: 采编人员
阜阳树木评估的依据需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地方政策文件及地域生态特征,形成多层级的评估体系。以下是具体依据分类及核心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 修订):
- 明确树木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及保护管理原则,评估需遵循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砍伐”“生态公益林严格保护” 等条款。
- 第四十八条规定:生态公益林补偿、征收占用林地补偿等评估需以森林资源调查数据为基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 要求评估机构具备资质,评估人员需为注册资产评估师,报告需符合法定形式(签字、盖章、有效期标注)。
- 《城市绿化条例》(2017 修订):
- 第二十条:城市树木砍伐、迁移需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评估报告需作为审批材料,明确树木价值与生态影响。
-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2006):
- 规范森林资源资产(含树木)评估的范围、程序、方法,要求评估需采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等合规方法。
-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GB/T 38582-2020):
- 规定碳汇、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价值的计算模型,如碳汇量 = 生物量 × 含碳率 × 转换系数,适用于阜阳森林、片林评估。
- 《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GB/T 15382-2016):
- 明确树木龄级划分标准(如杨树:幼龄林≤10 年,中龄林 11-20 年等),用于树龄认定与生长量评估。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28-2013):
- 树木移植、砍伐的技术指标(如土球直径 = 6-8 倍胸径),评估中需据此测算移植成本与成活率。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 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7〕23 号):
- 细化树木资产评估方法,如经济林采用收益法,用材林采用市场法或成本法,需结合阜阳树种特性(如速生杨短期轮伐期特点)选择模型。
- 《安徽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2015):
- 针对安徽地域特点,规定树木调查的样地设置、蓄积量计算方法,如阜阳平原区每 100 公顷设置 1 个样地,胸径测量误差≤0.5cm。
- 《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2018 施行):
- 第二十五条:树木砍伐、迁移评估需包含 “树木价值、生态损失、恢复成本”,且古树名木评估必须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实施。
- 第三十条:行道树评估需考虑 “遮阴、降噪、景观” 等社会价值,如清河路法国梧桐评估需附加 “历史风貌保护” 系数。
- 《阜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20 修订):
- 明确古树名木评估的特殊要求:树龄≥100 年、稀有树种(如颍上县的古银杏)需进行生长势、保护级别评估,报告需报市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