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厂房拆迁评估
发布时间: 2025-07-04 11:02:19
作者: 采编人员
漳州厂房拆迁评估会涉及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流程等多个方面,以下是具体介绍:
- 评估对象2:根据《漳州高新区工业企业征收评估管理办法 (试行)》,评估对象主要是因规划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行征收的工业企业,以及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征收的工业企业。
- 评估机构选择2:由各镇(办)、征迁安置服务中心、被征收行政村工作人员与被征收人协商共同从中介库抽取评估中介机构,并委托评估。对于评估价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项目或机器设备评估价占总评估价 50% 以上的特殊资产项目,可由区企业征收审核组聘请 2 家或 3 家评估公司同时进行评估,或指定评估公司进行审核评估,也可聘请专家进行评估。
- 评估范围3:包括厂房建筑物本身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装修及附属物价值,如围墙、门楼等,还有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以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 评估标准和方法:
- 土地评估2:常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以政府公布的为准,通过期日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等进行调整。成本逼近法则考虑土地取得费用、开发费用、税费、管理费、投资利息、利润和土地增值收益等因素。最终土地单价通常基准地价修正法取 60% 权重,成本逼近法取 40% 权重,若两者结果相差超过 30%,则适当调整权重。
- 建筑物及附属物评估2:建安费用参照漳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指标执行,前期费用按建安费用的 3%-6% 计算,人防费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管理费按建安费用与前期费用之和的 3% 计算,资金成本根据建筑面积大小按不同期限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开发利润取 10%,同时需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法定税费。此外,有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永久性建筑物按评估总价的 100% 计算,证件不全的按一定比例折算。
- 停产停业损失评估3:针对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厂房,一般根据经营状况、营业收入、利润等因素评估确定补偿数额。如漳州台商投资区规定,按经确定合法的厂房生产性建筑面积,一次性给予 6 个月 50 元 / 平方米・月的停产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