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的资产评估收费主要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执行,具体如下34:
- 计件收费
- 100 万元以下:差额计费率为 8‰。
- 100 万元 - 1000 万元:差额计费率为 3.5‰。
- 1000 万元 - 5000 万元:差额计费率为 1.2‰。
- 5000 万元 - 1 亿元:差额计费率为 0.75‰。
- 超过 1 亿元:每增加 1 亿元,增加 1 万元收费。
- 计时收费
-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800 元 / 人小时。
- 合伙人、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300-450 元 / 人小时。
- 注册评估师:200-300 元 / 人小时。
- 助理人员:100-150 元 / 人小时。
对于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可不受上浮幅度限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对破产企业、特困企业和国家级贫困县(市)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幅度不限,也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