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土地评估
发布时间: 2025-03-04 14:35:44
作者: 采编人员
- 项目洽谈与确定范围:评估机构与客户沟通,明确评估目的,如土地出让、抵押、转让、征收等,确定评估对象和范围,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 签订业务约定书: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的评估合同,明确评估的具体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报告交付时间等。
- 资料收集:收集土地相关的法律文件,如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等;权属证明材料;土地规划条件,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以及市场资料,如周边土地交易案例、房地产市场行情等。
- 现场勘察:评估人员到现场对土地进行实地勘查,了解土地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周边环境、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土地利用现状等,并拍照记录。
- 评估方法选择:根据土地特性、市场状况及评估目的等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常用的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法等。
- 评估计算:运用选定的评估方法进行计算和分析,考虑土地的各项因素和市场情况,得出土地的评估价值。
- 编制初稿与审核:编制评估报告初稿,内容包括评估对象概述、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然后进行内部审核和修正。
- 出具正式报告:经过最终审核后,向客户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并根据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
一般按照土地价格总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具体如下:
- 土地价格 100 万元以下(含 100 万元)的,收费标准为 4%。
- 101 万元 - 2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为 3%。
- 201 万元 - 10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为 2%。
- 1001 万元 - 20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为 1.5%。
- 2001 万元 - 50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为 0.8%。
- 5001 万元 - 10000 万元的部分,收费标准为 0.4%。
- 10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收费标准为 0.1%。
其中,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土地价格评估,按上述标准的 50% 收费,最低收费标准 300 元;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上述标准的 30% 收费,最低收费标准 300 元。